通知公告

Notice

关于办理2014/2015学年第2学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相关事宜的通知

2015-03-19 作者: [db:来源] 教务部

为鼓励、倡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,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,根据学校《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》文件精神,定于2015年3月19日-4月23日办理2014/2015学年第2学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、审批手续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申请对象

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、高职在校学生。

二、申报项目

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项目大类包括创新创业项目(含学科竞赛、产学研项目、论文与专利)、专业认证、外语等级考试、素质教育项目,学校鼓励学生通过参加创新创业项目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。具体申报项目参见《学生手册》中的《创新创业项目与学分参照表》。素质教育项目的申报与审核工作,由学生工作部另行通知。

三、申请与审批流程

(一)学生申请。2015年4月10日前学生本人完成申请工作。

1.2011级学生以2学分为单位提出申请,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及佐证材料。

2011级学生不通过系统申请,将《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审批表》(附件1)及佐证材料原件提交素质教师审核,素质教师审核汇总后提交系综合办公室。

2.2012级及以后入学的学生,通过“学生实践管理系统”申请。

学生直接登录“学生实践管理系统”(网址:http://sjgl.neusoft.edu.cn/sjgl/),或通过校园综合服务门户(网址:http://szjy.neusoft.edu.cn/)进入“实践学分/课程加分申请系统”。学生登录后,选择系统已有项目进行申请,如果学生有其他可申请项目,选择“提交新的成果信息”进行申请。

注:学生申请的项目及材料必须真实,一经发现弄虚作假,学校将参照《学生违纪考试处理处分的规定》给予学生处分。

(二)系级初审。2015年4月17日前,各系(学院)审核学生的申请及佐证材料。

1.2011级学生:各系(学院)初审通过后,将学生的《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审批表》(附件1)、《创新实践学分审批汇总表》(附件2)、学生佐证材料原件提交教务部。

2.2012级及以后入学的学生:各系(学院)创新实践学分系统审核负责人登录“统一身份认证”平台(网址:http://ca.neusoft.edu.cn )进入“实践学分/加分管理”进行审核,汇总系级初审通过的“专业认证”、“论文与专利”、非学校组织的“外语等级考试”的证书原件,按系统顺序排序后提交教务部,其他类型证书原件不需提交。

注:各系应尽职尽责,严格审查学生的申报项目与佐证材料的一致性、材料的真实性。证书原件将在校级审核后下发。

(三)校级审核。2015年4月底,学校审核系初审通过的学生信息,核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。

(四)结果公示与公布

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审批结果将在校园网公示,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可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。

四、其他说明

系统方面问题请联系教育资源开发与实训中心张琳老师,电话:84835381

教务部联系人:杨小堂,联系电话:84835063,电子邮箱:yangxiaotang@neusoft.edu.cn.

附件1: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审批表(仅限2011级使用).doc

附件2:创新实践学分审批汇总表(仅限2011级使用).xls